国内厂商扎堆网络电视 价格战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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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网络电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主流国内电视厂商海信、海尔、长虹、TCL等纷纷推出网络液晶电视新品,并对此寄予厚望。专家认为,国内厂商此次再度出击网络电视,主要原因是平板电视价格战迫使厂商主动向具有更高附加值的产品方向发展。由于网络电视成本不高,但附加价值高、市场效果好,众国内厂商欲抱团将这块蛋糕做大。
细分市场现雏形
今年3月18日,海信发布了V88蓝媒系列液晶电视,称其“改变了单纯被动接收电视节目的现状,让人们可以通过电视获得丰富的网络娱乐信息”;3月20日,海尔发布网络模卡,并宣布“电视进入插卡上网时代”;3月26日,长虹发布第三代TV2.0产品——— 乐教系列,实现电视和互联网内容的互联互通;而TCL也推出了MiTV互联网电视,能够实现从网络上直接下载电影。
其实,“网络电视”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业内被频繁提及,从长虹最初的TV2.0一代到创维的“能上网的酷开TV”再到海尔的“海尔百度流媒体电视”,都是以“电视上网”作为主要卖点。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研发中心副总工程师菅怀刚告诉记者:“早在2001年,海信就开始进行网络电视的研发和推广工作,但由于当时采用的还是CRT(显像管)电视,所以效果并不好。而现在,由于平板电视的普及和硬件处理速度的提高,网络电视的发展时机已经成熟。”
除技术的完善之外,需求量的增加也是厂家看好这一市场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2.98亿,其中宽带用户达到2.7亿,一个庞大的网络消费群体已经形成。同时,网络带宽的条件也在不断改善,日前宽带使用率达到90.6%,为更加丰富的互联网应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GfK调研公司中国行业研究与定制服务事业部总监叶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电视是电视发展的趋势之一,其细分市场正在形成。”
不过记者发现,目前这场网络电视的热潮似乎有一些“雷声大、雨点小”的意思。目前网络电视厂商不仅没有大批量生产,而且除三星外,没有一家真正涉足网络。
对此,菅怀刚向记者坦言:“网络电视还处于探索的阶段,目前产业模式还不明朗。”
缘自价格战的压力
“目前的国内彩电厂商可谓是‘腹背受敌’,相比较以前被动的低价策略,这次网络电视的热潮是国内厂商主动提升产品价值的表现。”北京中怡康时代市场研究公司研究总监彭煜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在走访家电卖场时记者发现,“买便宜电视找国内品牌,买高端品质好的电视找国外品牌”已经成为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在价格方面,外资品牌的平均价格也高出国内品牌1000元左右。
然而目前,平板电视厂商的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品牌都放低身价,卷入价格战。索尼、夏普、LG等企业市场份额快速上涨主要得益于产品大幅降价。据统计,去年仅夏普42英寸液晶电视便降价6000多元,降幅达40%。国内品牌由于不具备液晶面板的自主生产能力,在技术上始终被牵着鼻子走,处于落后局面。
与此同时,上游面板价格的稳定也给终端厂商不小的压力。专业市场调查机构DisplaySearch最新数据指出,电视面板价格在今年2月、3月反弹之后,4月价格将持续上涨。其中,电视面板涨价以32英寸以下为主,37英寸、42英寸、46英寸的面板价格仍有上涨可能。
显然,相对于两败俱伤的价格战,国内品牌更希望通过功能融合的方式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就是说,功能融合是国内品牌现阶段的突破口,而网络电视成为国内液晶电视厂商必须占领的高地。
有意思的是,此次国内厂商不约而同地涉足网络电视,更像是在抱团取暖。创维集团营销总部常务执行副总经理孙伟中对记者表示:“创维非常看好网络电视这一市场,目前最关键的是各个电视厂商能够团结起来,一起把这块蛋糕做大。”
需突破内容瓶颈
目前企业推出的网络电视多是在产品中设置了上网功能,例如海信与新浪的合作,创维与迅雷、土豆网的联手,海尔与搜狐、迅雷的合作等,尽管解决了网络电视的内容资讯提供难题,但用户可自主选择的空间很小,内容成为决定网络电视发展的主要瓶颈。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海信菅怀刚和创维孙伟中都表示了对内容的担心。一方面,厂家要尽量避开盗版问题,就意味着内容受到一定制约;另一方面,电视厂商与内容合作商的赢利模式还需进一步探讨。
在运营模式上,电视厂商目前采用了自建网站和与第三方合作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创维三年前联手朗科成立的酷开网以及今年长虹将斥资1.5亿元来组建的“乐教网”;第二种是海信与新浪网、海尔与搜狐网的合作。
在这种合作模式下,防盗版问题应该被更多的电视厂商所关注。迅雷的首席运营官(COO)罗为民曾强调:“我们只是一个管道工,既不管蓄水,也不管水龙头。”也就是说,迅雷与彩电厂家的合作主要还是作为技术提供商,并不对版权问题负责。
菅怀刚告诉记者:“海信之所以选择新浪作为合作伙伴,就是因为其在版权等问题上是值得信赖的,帮我们绕开内容上的风险。”
另外,在版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情况下,提供“电视上网”的内容运营商必定要付出更多的资金来购买版权。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对于“电视上网”,平板电视制造企业以及内容运营商自身赢利模式尚不清晰,只是免费提供给用户内容,来迅速占领市场。如何尽快寻求到一条既能够保持厂商赢利又能兼顾用户利益的模式,是内容运营商们面临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制约“电视上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empirenews.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