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必达就反垄断诉讼与Sun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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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尔必达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承认某些DRAM销售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根据协议,尔必达支付了8400万美元罚金。
太阳微系统等原告2006年3月分别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方法院对尔必达提起了诉讼,要求获得赔偿。此后尔必达就陷入了官司之中,但一直在努力与原告达成和解,如今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上周尔必达宣布,在截止于2008年12月31日的第三财季实现销售额618亿日元(6.303亿美元),比第二财季减少46%,比上年同期下降34.3%。尔必达公布第三财季净亏损达723亿日元(7.373亿美元),第二财季是亏损319亿日元(3.253亿美元),上年同期亏损121亿日元(1.23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