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电子垃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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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国每年以5-10%的增速产生大量的电子垃圾。如何应对电子垃圾,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对待和迫切解决的问题了。或许,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能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和借鉴。
完善的法规——对电子垃圾的进出环节进行约束
在欧洲和美国,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都有比较完善的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要承担环境责任,有责任促进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循环使用;同时,激励他们减少原材料,包括有害物质的使用。
在生产方面,对可能产生电子垃圾的产品依据法律进行管制,比如,最近欧盟发布了面向我国的,涉及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等在内的10大类100多种产品的《关于在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的通知。生产绿色产品越来越成为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也将电子垃圾产生的危害扼杀在进入市场之前。
使用价格杠杆——实施有效管理
为了鼓励对电子垃圾的回收,价格杠杆是各国使用较多和普遍的方法。电子垃圾生产源方面,主要是采取有偿回收的方式,比如:IBM公司有偿从个人和小企业回收其任何品牌的计算机,回收公司将可用的计算机通过非盈利机构捐献,不可再用的废弃计算机则进行回收材料处理。这样可防止电子垃圾扩散和管理失控。美国一些州,比如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通过征收相关税收,促进电子垃圾回收。
不少国家在对付电子垃圾上采取责权力明确,严把各环节的办法。例如:美国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确保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使用中占主导。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还禁止私人向填埋场或焚烧炉扔弃电子垃圾,德国采取“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制造商对治理电子垃圾负主要责任,进口商、消费者也负有相应责任。在回收方面,政府则采取各种办法为回收电子垃圾提供方便。在日本,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消费者也承担部分处理、再利用的义务。法国遵循的是“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负担相关环保费用”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上述这些措施和方法,意在明确各环节负责,尽力控制电子垃圾产业链可能发生问题的各环节,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
分类管理——节约和处理双管齐下
很多国家在解决电子垃圾上都采取了分类管理,回收与处理并重的方式。例如美国旧金山,采取分类收集制度,免费、定时、定点回收资源性垃圾,对非资源性垃圾,则制定了减量目标。这种方式的目的在于尽最大可能回收资源性垃圾,将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德国对资源性垃圾的回收率达到了100%,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废弃的电子垃圾等,一般采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管理。日本也实行垃圾分类。资源性为一类,其它又分为“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大件垃圾收费,按指定地点投放。今天,日本的电子垃圾处理模式已实现了“从商品到商品”的良性循环处理过程。《家电循环利用法》规定,电视、洗衣机、空调和冰箱的再生利用率依次要超过55%、50%、60%和50%。目前很多企业的再生利用率已大幅超过上述规定的水平。由于采用分类管理,既有利于资源有效使用,又防止了电子垃圾的危害。
各方面齐努力——共同解决问题
在解决电子垃圾问题上,各国政府都有相应的法律、政策和措施,但解决这一问题光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美国,已有数十家非营利性组织在推广电子垃圾回收计划。一些大公司,比如戴尔、苹果、英特尔、惠普等也先后推出了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其中戴尔提供的是全免费计划。在日本,目前共有专业家电回收处理企业46家,专门从事家电回收处理。企业方面,东芝、松下、胜利、大金、日立、三菱、夏普、索尼、三洋等多家企业,都各有自己的回收计划。
许多国家组织都有与电子垃圾管理有关的公约或指导性文件,比如联合国的《巴塞尔公约》、绿色和平国际组织的《绿色电子产品指南》等。在电子垃圾处理上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结束语
上述5方面是各国在解决电子垃圾问题方面可供参考的经验,但必须强调的是,任何国家都有其面临的特殊情况,应根据自身特点,有借鉴地吸收他人的经验。目前,中国解决电子垃圾最关键的是:法律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全民意识的提升;产业链各环节的自我约束、配合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