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正规的电子垃圾回收、拆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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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欧盟用能产品标准的生态化设计EuPs指令将正式生效,对电子信息产品等用能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使用、回收等提出了生态化的标准要求,这一新指令将对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今年,我国将研究提出电子信息产品能源消耗标准、污染控制重点目录及分类的框架体系。同时,加强污染控制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科学规划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布局,开展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示范工程的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若干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试验基地,提高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水平,催生新的产业发展。并研究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和无铅焊料的行业标准。
据了解,目前一些城市的电子产品回收基地已经或即将建立。如哈尔滨市已经启动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北京也已经选址准备建设回收基地。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回收拆解基地是必要的,但是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规范化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网络。这样才能够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转,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否则基地会因收不到废旧电子产品而成为摆设。
●相关链接各国废旧家电回收办法
从今年7月1日起,英国电子电器设备销售商在顾客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免费提供回收旧设备的服务。销售商可有以下两个选择:一是加入销售商回收计划(DistributorTakebackScheme),其顾客可以在当地政府的回收点弃置废旧电器;二是店家代为回收电器。德国的双轨制回收系统(DSD)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DSD是一个专门组织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的非政府组织。它接受企业的委托,组织收运者对他们的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分类,然后送至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利用,能直接回用的包装废弃物则送返制造商。
日本为循环经济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也可称为基础层次,它由基本法《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构成。该法在2000年12月公布实施。该法提出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根本原则是:“促进物质的循环,以减轻环境负荷,从而谋求实现经济的健全发展,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第二层次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分别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第三层次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五部具体法律法规,分别是《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
罗马尼亚通讯和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协会宣布,对在该国销售的电子及电器类产品征收固定的绿色环保税,并要求在产品标价中予以明示。该政策已于今年4月底正式实施,适用范围为所有的IT产品、电视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从新政策实施之日起,电子和电器设备销售商必须从购买者手中收集上述废旧产品以便进行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