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RoHS到ChinaRoHS 电子产品迎接绿色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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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与China RoHS有着一些共同点,例如两个指令都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相同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制。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两个RoHS指令依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换句话说,已经符合欧盟RoHS的产品,不一定意味着就符合China RoHS。我们可以把这些差异归纳为以下几个大的方面:产品范围、重点产品管理目录、产品生效日期、产品标识、以及目录产品检测和认证。
China RoHS即将在3月1日开始实施其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核心环节就是要求所有中国的进口商、分销商和生产厂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贴上标识。因此,在如此紧促的时间段内,产品标识问题将会给业界的同行们带来极大的压力和困难。在本篇文章中,我想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针对产品标识的要求、实施方法及相关事宜,并结合我们在欧盟RoHS实施中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业界人士带来更多的借鉴。
首先确定产品是否需要被打上标识。
China RoHS所涵盖的范围远比欧盟的RoHS大的多,且电子信息产品技术包含了所有种类的电子产品,包括元器件(电阻、IC等)。除了作为向OEM厂商出售的元器件,所有电子信息产品都需要被打上标识。因为OEM厂商在对其最终成品标注标识时,仅需从供应商那里得到相关物质的浓度信息。还有一种情况是,除非元器件被独立卖到最终用户手中,否则作为备用件是不需要贴上标识的。值得注意的是,产品的标识会被要求在例如像万用表,焊铁等被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电子信息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