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豁免状况:六项新豁免通过TAC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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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豁免的最新进展
下面我们列出这六项最新的建议豁免项目(#21,23-27),它们不久前通过了欧盟技术委员会(TAC)的投票表决。2006年6月26日TAC会议的非官方记录显示,成员国以特定多数投票通过了六项新的RoHS豁免,该会议的正式记录将在这些豁免于下次TAC会议上得到正式批准之后公布,欧盟委员会(EC)也将在官方杂志(OfficialJournal)上公布相关决定(对RoHSDirective的附录进行修正)。
所建议的豁免请参见附表:
上表中没有列出的一项建议豁免是“22号,用于光纤通讯系统稀土铁石榴石法拉第旋转器中作为杂质的铅”,它不满足豁免标准,后来被撤消了。新的技术证据显示该项豁免可能没有必要,因此这项豁免申请被撤消,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此之前的4月份,五项(#16~20)RoHS豁免得到正式批准。这些豁免包括:16,带有硅酸盐涂层灯管的线性白炽灯中含铅;17,专业复印用的高强度放电灯(HID)中作为发光剂用的卤化铅;18,当放电灯作为皮肤晒褐灯使用时,在放电灯的荧光粉中作为催化剂用的铅(铅的重量比为1%或以下);19,在非常紧凑的节能灯(ESL)中,作为主要汞齐用的以PbSiSn-Hg和PbInSn-Hg形式存在的铅;20,液晶显示器(LCD)用平板荧光灯中,压接的前后基板用玻璃中的氧化铅。
对于将在产品应用中使用上述六种可豁免技术的制造商来说,如等离子显示器生产商,上述豁免正向着得到官方批准的方向前进,是个好消息。如果这些豁免得到批准,将使制造商获得额外的时间来开发满足RoHS要求的替代品。
实际上,申请并通过豁免的程序绝非易事,心脏不好的人可受不了。为了让TAC投票赞成有关豁免,所提出的豁免要求必须满足具体的标准,并辅以相关的技术和科学证据。这些标准包括:通过改变设计来消除或替代有害物质,在技术上和科学上没有可行性;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大于消除有害物质所带来的好处;可行的替代品目前没有大规模生产和/或大规模商用。
但是,发展现有的技术来满足欧盟RoHS标准以及其它正在涌现的全球性环境法规,将是竞争的必然要求,而且将在技术和运营方面持续给公司带来挑战。
随着技术进步逐步消除满足法规的不可行性,相关产品可能不再符合豁免标准,而不继续努力通过技术创新来满足RoHS要求的制造商,将会面临豁免被取消和落后于竞争对手的窘境。
目前,部分成功的企业已经采取一些方法来应付这种挑战,即运用与产品开发相结合的可持续的环境管理流程。已采用这种方法的厂商将继续充当市场中的领头羊,并且最有条件推出创新性的、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