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产业政策:期待“好看”也“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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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18号文)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必须冷静地看到,这一发展进程毕竟刚刚开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政策问题就是需要特别对待的问题之一。
政策既要“好看”也要“好用”“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我们引导、促进、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国政府完全能够制定出既‘好看’——符合WTO规则,又‘好用’——真正能降低企业商务成本的政策,鼓励集成电路企业自主创新,我们的政府是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北京市工业促进局电子信息产业处处长梁胜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自主创新不仅仅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核心,但其目的是产品创新。企业内部环境创新主要是管理创新,而外部环境创新则主要是政府和行业要做的事情,比如:产业扶持配套政策、公共技术条件平台建设、IP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建设等,这些工作没有创新也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目前,技术创新的环境建设更需要创新,更需要扶持政策的持续执行,不要让一些已经取得成效的环境建设半途而废。”北京集成电路设计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郝伟亚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强调。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研发部资深院士罗复昌认为,政府要在政策上支持,以帮助创新环境的改善,这是极为重要的。他建议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参照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地区在过去20年的做法。“在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以上国家和地区都是先成立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成果逐步向产业界转化。政府资金作为引导,主要与产业界合作建立产业化平台,研发先进的设备、材料、工艺等,同时增加专利、知识产权,并训练出一批在尖端科技上有直接经验的人才。中国可以他们的经验为参考,但要结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走适合中国特点的发展道路。”罗复昌强调。
要鼓励应用技术和产品创新
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引导、促进、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现在有一个误区,有些人一提到政府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促进和鼓励政策,第一反应就是希望政府给予“免税”和“零地价/零地租”,其结果是当我们的“18号文件”受到少数国家非难而变更后,有些人就垂头丧气。诚然,税收和土地价格的减免能部分减少企业支出,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构成商务成本的内容很多,包括市场开发、技术研发、员工培训、融资成本、原材料供应等方方面面。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取决于企业自主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周生明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时强调,政府和政策层面不应再片面强调自主研发高端工艺技术(65纳米)、设备技术(例如光刻机、离子注入机等)、材料技术以及CPU、DSP等高端产品,这方面要充分引进和利用国际资源,寻求合作。“我们更应该注重应用,鼓励在应用层面的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同时兼顾和提倡原创性的技术发明。政府最不应该干的就是指挥企业开发什么技术、生产什么产品,政府是代表不了市场的。从市场和应用层面出发的产品和技术的自主创新,就会有市场和效益,企业才能获得良性发展。”周生明说。
记者观察
国内缺乏整机与芯片联动机制
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最终目标,是使我国的整个电子终端产品制造业能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提高终端产品的附加值,具备与世界强手的竞争能力,彻底改变目前“我国的企业组装,国外的企业挣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