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在半导体产业发展中的政策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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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政府干预的影子在世界各国的半导体产业发展中随处可见。无论是半导体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或是与他国半导体产品的贸易,政府对半导体产业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各发达国家的产业政策比较
1.美国美国是半导体技术的发源地。
半导体发展的原始目的主要在于支持国防业和宇航业,确保美国国防部能获得最先进的武器系统和宇航局拥有最精密的操作控制设备。由于这两个行业是半导体产品的主要需求者,从而决定了半导体行业发展的最初方向和性质。事实表明,美国国防部的采购对美国半导体业的早期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其后来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但20世纪80年代美国作为半导体的主要生产商在全球的位次大幅度下降,这样的衰退被很多美国人认为是对国家军事安全和经济的严重威胁,不少人将其归咎于美国政府微电子产业的政策方向。
为了应对这种状况,除美国政府继续以巨大的国防支出来资助半导体业的研发外,1987年美国半导体协会成立。美国政府亦在贸易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其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如1986年美国政府与日本签定了《半导体协定》,原因是美国宣称日本生产商以超低价格向美国倾销芯片并限制美商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双方最初签定的公约于1991年到期后,美国政府又就该协定在下一个五年中的实施问题与日本政府磋商。而这次谈判的重点则是要求日本市场对美国半导体生产商敞开大门。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美国政府因从国防安全角度出发一直严格控制其尖端核心半导体设备的出口。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半导体技术的广泛渗透性所造成的日益扩大的国际市场不是由哪几家企业或哪几个国家可以全部垄断的。美国政府较为严格的出口限制势必影响到美国半导体生产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日本在日本,半导体产业政策的重心是半导体在工业和消费领域中的应用。
在日本半导体业发展中,为全面扭转最初其技术依附于欧美的弱势地位,日本的MITI发挥了强大的引导作用,为日本半导体企业的有序竞争构建了有效框架。分析其政策沿革,演变过程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简称"电振法")于1957年制定。其颁布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日本企业在学习美国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本国的半导体产业。二是《特定电子工业及特定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于1971年制定。该法进一步秉承了"电振法"的宗旨,强化了发展以半导体为代表的电子产业的力度。该法的实施成功地帮助日本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研发、生产能力,有效地抵御了欧美半导体厂商的冲击,进而使日本半导体制品不断走向世界。三是《特定机械情报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在1978年制定(于1985年失效)。该法进一步加强了以半导体为核心的信息产业的发展。上述三部专业法规在总体上加强了日本企业的竞争力。此后日本没有颁布针对以半导体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的专门法规,而是改为通过综合性法规在整体上推动包含半导体在内的高新技术的发展,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于1995年出台的《科学技术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