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解读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关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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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已经列入了2006年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信息产业部已将《条例》立法工作列为重点任务,进行了大量国内外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初步完成了《条例》条文的起草工作,并已多次征求业内专家和地方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目前形成了《条例》的第五版征求意见稿。下阶段,将在继续征求业内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送审稿,征求部内司局的意见,最后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进入征求国务院相关部委意见的程序。 ·编制目标
第一,保证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条例》的制订有利于以法律形式形成国家意志,使软件产业发展有法可依,加快制定《条例》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这样可以进一步明确软件产业的战略地位,规范行政管理,保证政策的有效性、延续性。目前,电子信息产业领域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位法缺失,专项法规是个空白点,《条例》的编制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具有重大的开创性意义。
第二,明确产业战略定位。《条例》将软件产业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软件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更好地凝聚产业相关要素,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的巨大合力,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做大做强。
第三,形成统一发展战略。要实现我国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消除产业发展过程中至今仍存在的政出多门、资源分散的现象,提高产业发展的总体协调力度。《条例》提出,要制定国家发展软件产业的整体战略和规划,明确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发展思路和战略措施,并通过建立国家层面的软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战略和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负责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问题。统一的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统筹规划,统一认识,统一行动,逐步形成全国一盘棋,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四,兼顾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就财税激励、技术创新、市场促进、人才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构架体系,有助于系统地解决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瓶颈。同时,针对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助于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
·主要内容
《条例》主要包含十二个部分的内容,即:总则、规划指导、财税激励、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市场促进、投融资、人才保障、标准与知识产权、创业促进、产业基地、行业管理、法律责任。
总则部分包含阐述了立法目的,给出了条例所涉及的名词解释,界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或称调整对象,明确了产业定位,规定成立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定义了领导小组和各部委各地方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划指导部分规定了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与实施细则、区域规划的制定者和主要内容。财税激励部分从增加国家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税收优惠、实行生产自用设备免税几个方面对产业发展予以激励。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部分给出了建设国家软件、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吸引社会投入、鼓励联合创新与国际合作等几个方面促进政策。市场促进部分包括鼓励应用、政府采购、安全保障、出口服务、规范市场方面的条款。投融资部分包括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加大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优先支持安排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完善用汇管理方面的内容。人才保障部分明确了吸引人才、学历培养、非学历培养、引进人才方面的政策。标准与知识产权部分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研发、鼓励境外申请专利、鼓励参与标准制定几个方面给出了规定。创业促进包括信贷支持、孵化器、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四个方面的内容。产业基地部分确立了国家对产业基地发展的优先原则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行业管理部分包括认定年审制度、登记备案制度、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行业统计工作四方面的内容。法律责任部分主要明确了不作为与虚假骗取两方面的法律责任。
·对现有政策措施的继承与突破
首先,18号文件等已有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软件产业快速成长。但是,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措施依然停留在政策层面,难以适应WTO和依法行政环境下发展软件产业的需要。《条例》的制定,对已有政策措施中需要继续执行和增强的部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保持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有利于形成国家层面统一的软件产业发展战略。
其次,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条件下,许多现有软件产业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参考了软件产业较为成熟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我国国情和目前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强化了相关内容的针对性,目的就是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形势与要求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通过优惠政策调控软件产业加速成长。
最后,已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投融资、装备、软件出口等部分软件产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地方落实税收政策上不平衡等现象。总体来讲,各部门和各地方在落实产业政策方面仍有差距,急需在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下,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制定国务院各部门的相互配套、成体系的实施细则。通过条例的制定,特别添加了关于不作为责任相关的条款,以法律的形式达到强化执行的效果,克服不作为的问题,从而保证我国软件产业的战略性规划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