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警示:环保理念必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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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跨国公司先进的环保理念值得国内企业借鉴。据罗门哈斯塑料添加剂全球市场经理PeterShu博士介绍,罗门哈斯曾为了解决某个产品废料难以回收处理的问题,专门成立一个研究小组,为该废料专门研发一套配方,使之成为产品,并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这充分说明了跨国企业应对环保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走在了环保法规的前面,由此在市场竞争中也赢得了先机。
日本企业的做法也颇具借鉴意义。据日本工程塑料技术联合会事务局长山口泰彦介绍,欧盟RoHS出台后,欧盟用户对树脂的要求提高了,但日本大部分塑料加工企业并不惊慌。因为在日本,绝大多数塑料加工企业原来就有环境管理系统,只要把该系统稍做改进,就可以用来监测需要达到RoHS指令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在这个系统中,一是必须掌握添加物状况,避免采用RoHS中禁用或限用的添加剂;二要随时掌握产品中杂质浓度数据,并了解其在最终制品中的含量,以免超过RoHS规定的量;三是对于一些不符合RoHS规定的产品生产工段,一定要与其他工段区分开,以免杂质进入其他产品或工段,造成损失。另外,日本很多企业还同时把环境管理系统和ISO9001与ISO14000标准结合起来,这样既可降低管理成本,又可随时掌握产品动向,即使有更新的环保法令法规出台,都可以在环境管理系统上升级即可,正所谓“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