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上市须披露环保信息 信产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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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其次,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简称《目录》)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才可进入市场。
信产部相关人士表示,所谓能进入《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是不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已经确认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标准电子信息产品。其中,电子信息产品包括的范畴有黑家电、医疗电子设备、家用电子电器等,但不包括白色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同时,信产部承认,对电子信息产品实施《管理办法》肯定增加成本,但其表示,这是为保护环境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且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是一样。此外,信产部表示,出台《管理办法》也是为了和国际接轨,帮助中国企业规避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麻烦。
据悉,欧盟在2003年1月通过了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对电子信息产品做了详尽的环保要求。此后,包括美国、日本、韩国等也都出台了相似的指令。而中国也于2004年,联合信产部、发改委等七部委开始研究相关指令,并于2006年2月28日出台《管理办法》,并定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