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产品鼓励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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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质监部门获悉,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商务部等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
据了解,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产品环境友好设计的要求,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合理使用包装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鼓励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但电子电器产品的再使用应当符合有关的污染防治要求,再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宜导致一些有毒有害物质释出。欧盟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我国出台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或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而《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发布则为防止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提供了技术层面的参考和支持,这将有利于促进整个电子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市质监局提醒企业要加快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新技术材料,以及做好相关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