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起草12年未能立法 年底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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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1994年5月就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而今已经12年,但这部法律仍迟迟不能出台。虽然全国人大已将《反垄断法》列入2006年的立法计划,但是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团成员盛杰民还是担心,《反垄断法》也许会和《破产法》一样,在审议时因为分歧太大而再次“难产”。“这显然很难说是因为知识理论储备或调研尚不足方面的理由,而只是有关部门认识上的偏差。” 盛杰民认为:“一说到反垄断,有部门就说‘我们需要联合,还需要什么反垄断?’――这需要法律意识的培养。”
盛杰民提出当前特别值得重视的有两类垄断主体的行为,一是中国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比较突出的行业包括通信、自来水、铁路、公交、货运、航空、原油、天然气等多行业。“可以说即使放宽外资、民资进入这些领域,其垄断地位仍然难以撼动,这是首先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 另一类是在华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在电脑操作系统、感光材料、轮胎、网络设备、照相机、软包装等行业,无不是外国企业占据着主要份额。” 盛杰民预计,在今后的反垄断行为执法中,针对这两类主体的行为规则将是一个重点与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