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认定富士康收购索尼斯洛伐克/墨西哥电视分厂并不构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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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近日裁定富士康公司收购索尼下属斯洛伐克/墨西哥电视分厂的提案符合欧盟企业合并规则的规定,并认定这次并购案不会对欧洲经济区的产业合法竞争局面 造成较大的影响。富士康是一家专门向OEM主机厂商提供外包装配代工服务(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EMS)的公司,其产品包括电脑,手机,电视机等。而索尼这次被收购的斯洛伐克与墨西哥电视分厂此前一直在为索尼生产LCD电视产品。
欧委会表示,经过调查,他们认为富士康本厂,斯洛伐克分厂以及墨西哥分厂三家公司在电子产品装配业务方面的业务重叠现象并不明显,而且完成这两家分厂的收购之后,富士康在欧洲地区的业务仍然无法构成垄断。此外,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还认为OEM厂商在与富士康这类EMS代工厂商进行价格谈判时仍可处在较为有利的位置,最后欧委会终于认定富士康这次并购不会在该地区形成垄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