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MC临时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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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C今(27)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中核准通过将邹至庄先生和陈国慈女士,列为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常会中增选二名独立董事之候选人;并另核准将TSMC太阳能业务及固态照明业务分割让与即将新设立且百分之百持有之两家子公司。
TSMC发言人何丽梅资深副总经理表示,今日临时董事会重要决议如下:
一、 核准通过二位独立董事被提名人邹至庄先生和陈国慈女士,列为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常会中增选二名独立董事之候选人,并于六月九日股东常会中进行选举。
TSMC增选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
二、 核准TSMC分割让与不超过新台币125亿元作为TSMC百分之百持股的「TSMC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之实收资本额,以从事太阳能事业;并核准TSMC分割让与不超过新台币28亿元之营业价值,作为TSMC百分之百持股的「TSMC固态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之实收资本额,以从事固态照明事业。TSMC设立该两家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激励创业精神及落实专业分工,并强化公司整体竞争力及营运效率。该项决议并将依法提请六月九日股东常会议决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