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因编辑婴儿”是明令禁止的,如若属实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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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今天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部长茶座”活动中,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对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做出回应。徐南平表示,2003年颁布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可以以研究为目的,对人体胚胎实施基因编辑和修饰,但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而本次“基因编辑婴儿”如果确认已出生,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进行处理。
11月26日上午,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此消息一出引起了极大争议,不少媒体、学术界都在质疑是否有悖伦理,国内百余名科学家联名谴责,140位艾滋病研究专业人士发布公开声明反对基因编辑婴儿。
深圳卫计委此前也表示,已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涉事医院开展伦理问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