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医疗机构财会新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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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至23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卫生厅在烟台举办了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这是山东省积极响应财政部和卫生部号召,由省里“一竿子”培训到县,然后由县负责培训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大规模财会培训。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阮凤英、省卫生厅副厅长康永军出席并发表讲话。
阮凤英指出,各级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新制度的重要意义:新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强化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和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而且对于加强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阮凤英要求,各级要从四个方面准确掌握新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内容:一是分类制定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和收支核算。二是突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资产管理。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强化财务管控。四是改进完善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同时,各级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抓好新制度培训,加强新制度实施的衔接和配合工作,认真建立健全新制度监督机制,扎实细致地做好制度实施工作。
康永军则要求,在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正式实施前的这段过渡期内,各级卫生规划财务部门要做到如下几点:首先,对现有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按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其次,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对现行会计制度核算的科目、账簿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要注意口径的变化,保证各项数字的真实、可靠。再其次,各级卫生规划财务部门应根据新制度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保证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规使用。最后,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工作,统筹单位医疗资源,严格规范卫生筹资和投资行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充分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康永军还强调,接下来,全省各三级医院均将按照制度要求,尽快设立总会计师,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财务人才队伍。
山东省已出台相应的新制度贯彻落实方案,将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市积极做好新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要求各市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四项制度制定和修订背景、主要原则、主要变化、新旧衔接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为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全方位开展培训。将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结合,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各市将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尽快落实培训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有关情况上报省里。三是加强政策指导。要求各市开辟多种渠道,对新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省财政厅将在山东财政信息网、会计信息网开设“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专栏,定期对各市收集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目前,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在全国实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施,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做好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山东省各级财政、卫生部门正以此次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培训,确保四个制度顺利实施。全省17市、140个县(区)财政局、卫生局、部分市县公立医院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骨干共5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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