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灯泡标签标准进行重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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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6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G/TBT/N/USA/500号通报,对灯的标签进行修订。根据美国《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的第321节,FTC需要对现行的灯的标签的有效性进行考量,并制定更为合理的替代的标签方案。目前FTC所要求的灯的标签,主要包括光输、功率及寿命几类信息。经过研究发现,该标签并不足以充分反映有光灯的重要信息,例如色温等均没有标示出来。此外,消费者很容易误将功率作为灯的亮度的衡量因素。因此,FTC决定对现行的标签方案进行修订,该标签方案涵盖的灯主要为普通家用照明灯泡,包括通用白炽灯、CFL及LED灯等。
1.包装标签
在包装前面板上应有亮度和Energycost的信息
在包装侧面或后面板上有LightingFacts标签
2.产品标签
除了上述建议的产品标签要求外,FTC还要求在灯泡上标注灯的光输。对于含汞的灯,该通报要求制造商在灯的某一位置标注如下信息:“ContainsMERCURY.See epa.gov/bulbrecyclingor1-800-XXXXXXX.”
编辑: 冯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