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美反托拉斯规定 台4面板厂罚金1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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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自2006年底展开大规模亚洲LCD面板业者涉嫌联合操纵价格调查,从韩国三星转为污点证人开始,至今,台湾面板厂彩晶(6116)公司也确定认罪、罚金3000万美元,加计先前已认罪的华映 (2475)、前奇美电,台湾面板厂因该案受罚金额已高达3.15亿美元,约当于新台币百亿元,而目前坚持不认罪力抗上诉的友达(2409)正准备新台币百亿元争取自身权益。
美国司法部是针对2001年至2006年共谋操控全球LCD面板价格者要求认罪,台湾面板厂最先认罪的华映,企业罚金6500万美元,被起诉经理人3人,个人最高罚金5万美元,服刑6至9个月,当年认罪服刑的经理人已完成刑期,但还回到工作岗位的只有李学龙1人,其余2人林镇弘退出华映体系,刘治军办理退休。
去年下半年即提列罚金准备的前奇美电,则在与群创完成合并后,今年认罪,企业罚金2.2亿美元,为目前最高罚金企业,企业经理人亦在近期将赴美服刑,刑期较华映久,是9个月至14个月,个人罚金最高也是5万美元,刑期高达14 个月的前奇美电董事长何昭阳,将年届60却赴美服刑,从台湾奇美实业ABS时代,一路打拼到奇美电面板时代,何昭阳如此境遇令不少奇美人、同业鼻酸无奈。
如今,彩晶被罚3000万美元,业界认为后续仍有可能被起诉企业专业经理人。以美国法院立威信的作法,愈晚认罪,罚愈重,因此在未爆弹都爆开后,友达这奋力一战的跨国司法战,也将为台湾科技业界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