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美合并基准日延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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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美合并日推延,群创光电、奇美电子、统宝光电原定今年3月1日为合并基准日,不过因为海外合并程序仍在进行当中,来不及在3月1日完成,因此将合并基准日延至4月1日。3月19日为奇美最后买进日,4月1日奇美股票终止上市。
新奇美合并基准日原订在3月1日,而该项合并案已提前取得相关主管机关的许可或核准,台湾合并相关程序作业已经完成。不过公司方面表示,由于合并案在外国之事业结合申请核准程序目前仍在进行中,可能来不及于3月1日前完成,因此将合并基准日暂延至今年4月1日。
由于三家公司将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后群创为存续公司,奇美和统宝为消灭公司,因此奇美和统宝股票将终止上市买卖。依照4月1日合并基准日,3月19日为奇美电股票最后交易日期,3月22日起奇美股票停止交易,3月23日为奇美股票最后过户日期,4月1日为奇美股票终止上市日期。统宝终止兴柜日期将配合变更的合并基准日调整,并且自柜买中心公告的次日起15日起终止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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