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拟全面推动LED照明节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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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台湾成为高值化LED灯具制造基地,能源局2011年再投入新台币1.2亿经费推动“高效率道路照明节能示范计划”。与前期计划不同之处,本次示范案大幅提高灯具的效率规定,采用目前CNS15233效率等级最高之LED路灯,并要求灯具保固年限3~5年,期望藉由示范案的带动,全面提升国内LED路灯的效率水平,为进军国际市场奠定基石。
室内照明部分,能源局已制定室内LED灯具之节能标章。获得节能标章认证的产品,可纳入“机关优先采购环境保护产品办法”的采购项目,且“机关绿色采购推动方案”要求所有政府机关与公营企业,于采购指定项目产品时,至少半数需采购经政府验证之环保产品,而节能标章产品即符合此一要求。
能源局针对不同厂牌灯具,并无共通接口标准,导致灯具维修更换困难的实际情况表示,为因应LED照明产业发展需求,正规划水银路灯全面汰换政策,将由技术面及经济面双管齐下推动水银路灯全面汰换为高效率路灯。在技术方面,能源局将推动路灯规格化,以统一LED路灯电源供应器规格为目标,降低设置障碍;在经济上,规划采用如节能绩效保证服务方式(ESCO),由政府与使用者共同分摊置换LED路灯成本,藉此增加公部门、地方政府采用LED路灯意愿,预期可带动LED照明产业新台币86亿元以上产值。
能源局表示,台湾LED光源产量全球第一,具发展LED照明产业优势,经济部将全面推动LED照明节能政策,以节约台湾照明用电,并响应全球节能减碳政策,积极发展绿能产业,开创LED照明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