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电在美、中向Sony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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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暨系统代工大厂奇美于台湾时间7/7清晨在美国阿肯色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Western District of Arkansas)对索尼公司(Sony Corp.)提出专利权,侵权诉讼。奇美电主张索尼所生产销售之数项重要产品,包括Bravia 液晶电视、Cybershot数字相机以及数字相框等,侵害奇美电之专利权,不仅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并要求法院禁止索尼贩卖侵权产品。奇美电亦同时于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索尼提出相关之专利侵权诉讼。
奇美电副总暨法务长田正人指出,奇美电子多年来持续投注大量资源于高阶平板显示器产品之技术创新及研发。对于公司的智慧财产权、产业伙伴及客户权益之保护不遗余力。在近期完成三合一合并后,奇美电子智能财产权的实力已大幅提升,并且变得更多样化。为了保护奇美电之全球营运及投资,未来将持续进行多项策略性智慧财产权规划与部署。
稍早于今年3/18、奇美电三合一合并生效日,索尼也在美国国际贸易局ITC控告奇美电的前身群创光电Innolux、冠捷TPV、优派Viewsonic侵权,宣称上述公司侵犯其10项专利权(US5434626、US5751373、US6111614、US5583577、US5684542、US5731847、USRE38055、USRE40468、US6661472、US6816131),当时亦要求禁止被告公司的液晶电视及显示器装置进口至美国。
由于SONY正是奇美电今年要冲刺LCD TV液晶电视组装出货量的重点客户之一,对于此时双方互提专利侵权诉讼,是否将影响后续业务合作进展,奇美电说明,经过评估应该是不会。而且SONY目前也有其它的面板来源,在关键零组件的使用上若涉及专利侵权,奇美电还是会针对自己的主张采取保护措施。
一般也预料,供货商与客户之间针对专利侵权互告,最后大多会以和解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