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司朗败诉上海宏源照明 历时6年专利侵权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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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德国欧司朗公司以侵犯其ZL96191079.8号中国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宏源公司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宏源停止生产、销售LVD无电极荧光灯。
2006年12月20日上海宏源照明应对欧司朗的侵权起诉,上海二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宏源LVD无极灯无侵权,并承认宏源无极灯所有专利知识产权,判决欧司朗公司败诉。
欧司朗不服上海二中院的判决,再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欧司朗公司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最终予以承认宏源独立自主的专利核心技术,驳回欧司朗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此案历经北京一中院、上海高院、北京高院的几轮诉讼历程,最终上海高院及北京高院的两纸终审判决书,宣告了宏源的全面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