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参股面板 持股上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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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陆资来台投资第二波清单,行政院将于近期内排入正式审查。除面板外,晶圆制造、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也在这波开放之列,条件都明定陆资投资持股比例上限不得逾20%,且不得对经营权具有实质控制,也不得控制通路。
经济部长施颜祥证实,经济部在农历年前已将第二波开放陆资来台清单送呈行政院,相关单位已初步交换意见,政院高层盼经济部再多收集企业界意见,作为未来实质审查时参考。
关于开放大陆家电业参股国内面板厂,施颜祥说,“这个方案,之前确实有提到”,但必须等到行政院核定后,才能对外说明。据悉,行政院预定近期内将进行实质审议,不排除下周开会。
经济部建议第二波陆企来台投资清单总计2、30项类别,其中除液晶面板及基组件制造业外,备受瞩目还有积体电路晶圆制造、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业等高科技项目,也将开放陆企可参股投资。
但投资半导体与面板都有附带条件,虽未限定家电业才能投资面板,其他陆企也可投资参股我面板业,但必须具策略性的互惠互利,未来会采专案审查。不过,条件中要求陆企持股上限不得逾20%,且陆资对投资不得具董监事的实质控制力,也不得控制通路。
换言之,政府不排除陆资面板业来台参股国内面板厂,只是要经过审查,而决定关键在于陆企提出的投资模式,是否能让国内面板业真正受惠。
据悉,不论面板业或半导体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的附带条件,都相当类似。不过,企业界的期待可能更高,因此政院将收集更广泛意见后再针对第二波陆企投资清单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