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历史出资迷雾重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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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周,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闯关IPO且成功过会、即将登陆创业板,但围绕在公司身上的是业绩增速放缓、客户集中度较高及采购集中等问题,使该公司的“高新”之名黯然失色。
近日,新金融记者查看公司招股材料发现,华灿光电历史出资存有瑕疵,其工商年检的顺利通过存在众多疑点,一笔历史“旧账”随即浮现。针对华灿光电历史遗留问题,有知名律师直言不讳道出其注册资本存有出资不实的嫌疑。
历史出资存疑
资料显示,公司以从事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主业,主要产品为GaN基高亮度蓝、绿光LED芯片。在华灿光电股本演变的过程中,注册资本的缴纳显得迷雾重重。而对企业而言,注册资本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
回顾华灿光电的成立,还要从2005年11月华灿有限的成立说起。根据当时湖北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验证股东陈长清、刘昌、叶爱民和上海灿融已缴纳第一期注册资本 22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2005年11月8日华灿有限正式成立并取得武汉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令人惊讶的是,彼时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然而,根据当时适用的1999年《公司法》第25条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也就是说,华灿有限的股东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认缴资金。此后,虽然公司股东将剩余注册资本缴清,但仍使华灿有限设立时股东的出资在时间上存在法律瑕疵。
对此,北京某律师向新金融记者表示:“这应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有可能会涉及抽逃或者虚增注册资本,具体判断还要看这家企业是不是涉及一些政府扶持的影子,或许可以从工商登记中查到一些蛛丝马迹。”
蹊跷的是,华灿光电所在地的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公司首次出资不到位的事宜出具说明:“鉴于华灿光电的全体股东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已经足额缴纳了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并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本局将不会撤销核准华灿光电设立这一行政许可,也不会对华灿光电及其股东就历史上的出资瑕疵进行追究”。
注册资本有近3800万元的空白,华灿光电又是如何填补的呢?刚刚成立半年多时间,华灿有限的股东将未缴纳注册资本的出资权利无偿转让给了上海灿融及周福云、鲍坚仁,同时华灿有限股权变更。
将出资权利无偿转让使公司渡过了难关,上述律师表示:“不管是用什么方式,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算是补上了,但这个过程中却有虚增注册资本金的嫌疑。”
对于虚增注册资本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指采用虚假的证明、利用欺诈的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金来取得登记机关的许可。
据业内人士介绍,注册资本金目前是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的,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不过,律师的观点认为:“既然公司是在2005年成立的,那就应该以1999年的《公司法》为标准。”
在新金融记者采访过程中,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新金融记者表示,“这样的情况属于出资不实,应该阻止上市。从上市角度看应当从严审核。”
在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看来,华灿有限设立时股东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不符合当时生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但初始设立时的股东在一年内完成了缴纳出资的义务,未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也没有引发纠纷或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因此不会构成华灿光电此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