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LED室内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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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LED产业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扶持下发展迅猛,LED光源的照明产品遍布市场,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相关的行业标准的出台尤为迫切,众多注重品质,追求品牌的企业都渴望行业标准的出台来规范led行业的良性发展。
3月26日下午,在“中国低碳照明倡议行动日”启动仪式上,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博士徐晨详细讲解了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有关知识和标准。据介绍,从今年2月1日起我省已开始受理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产品测试工作。
LED室内照明产品分类与准入
本规范所涉及LED室内照明产品主要包括LED筒灯、LED球泡灯、LED灯管和LED射灯四大类。所有产品(主检及覆盖产品)需按准入要求提供第三方CNAS认可或CMA认证的检测报告以自我声称产品达到准入要求,无法提供者不能进入标杆测试。若产品测试出现实际测试结果低于准入要求的情况,或者2个以上(含2个)标杆指标得0分的情况,产品均不进入《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另外,筒灯需通过3C认证。
检测机构从主检产品中随机抽取3只样品测量光通量,要求单个样品光通量不能大于该产品单元二级分类要求中光通量上限的110%或小于该产品单元二级分类要求中光通量下限的90%。如符合,则取测量结果平均值并依此分类;若不符合,检测机构需重新归类至对应产品单元或者企业重新送检产品。
LED室内照明标杆指标与测试方法
照明产品的平均系统光效越高,照明节能就越大。对于目前室内照明标杆指标,最关注的是色容差和显色指数,但显色指数是目前LED照明的短板。徐晨谈到:“如果LED照明的显色指数达到90以上,平均系统光效会被拉低,所以在考核产品时,会把指标1和指标3综合起来。”光舒适度和蓝光危害是照明效果对人影响的一个评判标准。而蓝光危害是考核照明产品的使用寿命,是一个新提出的创新性指标。
LED室内照明产品评分方法
LED室内照明产品评分方法是多方咨询和论证的结果,所有选取的区间最低值都高于目前已发布和实施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区间最高值的选取是在充分研究了LED产业关键技术的国际现有最高技术水平和未来的产品发展趋势,并参照美国SSL计划的最新技术规划报告,以及部分前期实测数据后所确定的。
目前LED产品光效是随着上游技术水平发展而进步,标杆体系的研究目的并非简单的对产品进行评测或排名,而是希望通过公平的评测手段,引导产品向多种新能均衡的方向发展。在可靠性基础上,实现光效、显色的最佳平衡。
产品检测与一致性核查
产品检测的定义是检测机构根据产品分类测试结果进行产品单元归类,未达到准入要求和安全要求的产品不能进入标杆指标测试,若企业送检产品与产品单元要求不一致,检测机构将依据实际检测结果将产品归类至对应产品单元,或由企业重新送检产品;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原则上每个产品单元只出具一份试验报告,但对于同一申请方、不同产地的相同型号产品,仅做一次试验。
“目前所有照明产品都是在公共平台上进行测试,这样可以避免不同的检测机构、仪器、检测人员所带来的误差导致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徐晨提到。
一致性核查是在示范工程中,执行机构、研究机构、检测机构将联合进行生产一致性和市场销售一致性核查。这意味着送检产品与最终销售产品必须一致,送检产品与实际工厂生产产品必须一致。
徐晨强调道:“生产一致性和市场销售一致性是关系到无论是示范工程还是非示范工程的最终质量的重要因素。目前重点核查的对象有:送检产品超出平均技术水平过多者;被主检产品覆盖的产品系列;同款产品,在准入测试和标杆测试指标区别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