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财政补贴”新旧招标文件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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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7日,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组织的“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7月18日,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发布了《关于“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现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原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目标已不能满足新的需求,因此招标人将于近期另行组织招标。”
前次招标涉及业内110家企业,因此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对于此项大变动,有业内人士表示惊讶,也有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对后续推广实施负责的举动。在大家纠结于另性开标的种种原因以及重新开标的具体时间时,新的招标文件已经出台。
对于第二次开标,想必大家都会非常关注前后两次招标文件的变化。为了让业内人士对前后两次招标文件有一个更为清晰的了解。记者专门对前后两次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细致对比,虽然改动部分不多,但其中某些改动也是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的。
一、招标文件名称发生变化
新的招标文件名称为“2012/2013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而此前的招标文件名称为“2012年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在本次招标的时间跨度上延长至了2013年。
二、投标要求更加注重产品的实际应用推广
首先,在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第2条中,新的招标文件增加了“同时鼓励投标人推广应用模组及接口可通用的产品”。增加本条内容显示出,招标人考虑到了日后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也是对目前LED照明产业中存在的接口不统一现况的考虑。
其次,在“投标人须知”中,新的招标文件还增加了对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的最低要求。
其中对于“室外照明产品-LED路灯、LED隧道灯”的要求是“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两包同时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合计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10000盏;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单包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5000盏。”
对于“室内照明产品-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要求是“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两包同时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合计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60000盏;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单包中标入围,则中标产品年度推广量须不低于30000盏。
再次,在第三章的“技术要求”中,新的招标文件在原有技术要求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产品标志要求”,即“中标企业应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刷‘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统一标识”。
三、降低投标产品报价在评标标准的占比
原有招标文件总分100分的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原则为: 1.投标人商务资质 8分;2.投标产品质量 45分;3.投标人能力 15分;4.投标产品报价 32分。
而新的评标标准,在未改变评分因素的情况下,减少了投标产品报价的比重,由原来的“32分”降为了“30分”,另外2分加给了“投标人能力”。
新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为:1.投标人商务资质 8分;2.投标产品质量 45分;3.投标人能力 17分;4.投标产品报价 30分。
对于报价占比的降低,不得不提的是在3月份举办的公开招标中各厂家相差悬殊的报价。举例说明,规格为9000lm的LED路灯产品高价位可达9200元,低价位却只有920元;规格为14000lm的LED路灯产品高价位居然达到11000元,而低价位的才1062元。室内照明的筒灯与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不同厂家的报价也有几十元的差距,例如规格为4寸的筒灯低价位的只需48元左右,而高价位的则达到了120元左右。
因产品报价的占比过高,会造成部分企业为获得竞标资格而进行恶意超低报价,不仅影响招标的公平性,更是会对未来市场上产品的价格造成影响。
而对于报价的敏感管理,在新的招标细节中可略见一斑:在“投标人须知”部分关于投标报价的这条规定中,新的招标文件相比原有招标文件,无论内容或字数都没有发生变化。而发生变化的是之前在原有招标文件中处于段落末尾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报价的合理性,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标”的提示,在新的招标文件中却被提到了段落的开头。
对于报价占比过高的证明,在2月份原有招标文件发布后,记者曾就产品报价在评分标准中的占比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54%的调查者认为占比过高,认为占比较为合理的占32%。
由此可见,新的招标文件中,相关部门对于投标报价的管理在各细节都进行了更加科学的处理。
虽然本次招标属于“难产儿”,但对于新的招标文件中的改变,我们也应欣喜的发现,其更加科学化的招标管理和更加注重实际应用的要求,将会使得本次招标更加科学公平。即便如此,我们多等一下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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