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户外LED电子屏未经审批一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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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城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沿街商店的墙壁和门头上擅自设置广告标牌和电子屏。最近,临泉路、蒙城路等地段五花八门的电子屏和广告标牌被城管部门统统拆除。
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的单位、个人,在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前,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该区城管执法大队海棠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华玉平价超市等擅自设置的广告标牌和LED电子闪屏依法予以拆除,共拆除擅自设置的灯箱、LED显示屏37块,清理门头残缺破损和“一店多招”标牌56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