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DOE最低能效标准进口产品或被CBP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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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美国能源部(DOE)就进口到美国的电气产品及其对DOE节能标准的符合性发布了“建议规章制订通知”,以促进其对电气产品的能效要求的实施。根据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美国财政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共同建议的该规章,不符合美国能源部最低能效标准的进口产品可能在边境被CBP截留,直至该产品符合标准才能放行。
如果颁布,该规章将是美国能源部自2009年以来为确保工业对美国能效要求的依从性而实施的一系列强化监管措施之一。
由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可能在边境截留,征收罚款或受到其它处罚,并且因此对制造商的运营和销售带来后续影响,我们鼓励制造商确保其进口产品完全满足最低能效标准。Intertek天祥集团联合阿拉丁照明网,对该新建议规章中关于照明产品的具体信息进行整理,并介绍美国能源部针对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Intertek对关于该建议规章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分享工业实务帮助照明制造商确保他们及其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符合性。
《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涵盖的电气产品
根据最初于1975年颁布的《能源政策和节约法案》及其后续修正案,美国能源部建议的新规章执行的能效标准将适用于以下24类电气产品:
*本指南将特别聚焦照明产品。请注意目前的产品分类不包括LED,因为美国能源部最近才开始制定固态照明产品的最低能效标准。
目前DOE监控产品的能效符合性
美国能源部目前可以直接从产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店的货架抽取产品样品,评估其对能效标准的符合性,或者可以从制造商处索取产品样品进行测试。然后美国能源部可以利用专用测试实验室,检验该产品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最低能效标准。对于进口上述电气产品的制造商,建议的新规章将给予美国能源部和FTC更大的权利,更严格地处罚不符合规范的制造商和(或)产品。如果颁布,该规章将是美国能源部自2009年以来为确保对美国能效要求的依从性而实施的一系列强化监管措施之一。
进口制造商在何种情况下会发现他们受监管或有不符合规范的危险
同一制造公司的不同部门之间用于开发目的而作为原型或预生产进口的产品通常不受影响。一般来说,如果从海外进口的产品是受控最终产品,那么进口该产品的制造商不会受到影响。
如产品符合DOE能效标准,但不符合制造商自身发布的性能规格,或被认定为违规
虽然不清楚美国能源部/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的严格程度,但是照明数据标签是联邦委员会《电器贴标规则》的强制内容,必须注明照明产品的额定/测试流明输出、使用寿命、功耗等。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具有准确的文件以支持其性能声明,这是为什么说适当的测试非常关键,而且利用第三方测试极具优势的另一个原因。
DOE监控产品能效依从性的程序
通过市场监管程序,美国能源部经授权监控和直接从产品的经销商或零售商店的货架抽取产品样品,评估其对能效标准的依从性。美国能源部还可以通过从制造商处索取测试产品样品而执行监管。美国能源部拿到产品后,将利用专用测试实验室,检验该产品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最低能效标准。如果产品不符合标准,制造商可能面临罚金、处罚甚至是产品召回。
附录节选:
2012年7月14日后制造的以下白炽反射灯应满足或超过以下表格中所示的灯具效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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