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山东金源勤上光电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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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适应中国大陆LED 照明终端应用市场的最新形势,优化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布局,积极维护股东权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勤上光电”或“甲方”)拟将所持山东金源勤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源”)65%股权以协定方式全部转让给自然人蒿德金(或简称“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山东金源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已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且股权转让已生效。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乙方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款 1300 万元人民币。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