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度才能解决节能灯“隐患”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中明确指出,从2012年10月1日起将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随着我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的出台,节能省电效果明显的节能灯大量进入家庭,伴随而来的节能灯汞污染问题十分引人关注。
上海日前有专家呼吁,要从生产节能灯的源头加强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在推广前要有环保预防措施,严防节能灯变成新的污染源,成为“环境杀手”。
作为白炽灯的替代品,节能灯不仅能节电,同时还能通过减少火力发电厂的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2011年,500万只节能灯作为上海市政府的实施项目之一,被推广到千家万户。
然而,在推广之后,节能灯在淘汰和更新中所造成的环境压力,却令人担忧。急需确立定点的废旧节能灯管回收处理中心,必要时适当采用政府补贴“以旧换新”的方法,鼓励居民用旧节能灯管换取新的灯管,从根本上避免污染源头的扩散,以确保节能灯在为居民节能的同时,不再成为环境治理的一颗“定时炸弹”。
节能背后的“隐患”:废弃灯管汞污染严重
随着节能灯走进千家万户,节能灯所引发的污染问题也逐渐显现,据照明行业人士介绍,目前受制造工艺的限制,节能灯产品会含有汞的成分。尽管一只普通节能灯通常含汞量仅为0.5毫克,然而一只节能灯管的汞如果浸入地下,将会造成180吨水的污染,也会对周围土壤造成难以清除的污染。而废旧灯管在破碎后,汞又会以蒸气形式进入大气,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20毫克/立方米,而按相关规定,汞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毫克/立方米。一旦空气中的汞含量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长期接触过量汞可造成中毒。
据介绍,目前在大力推广节能灯的同时,对废弃节能灯的处理,却很少得到相应的重视,对其可能造成的污染也缺少“广而告之”。不少市民对于废弃的节能灯管,往往就像普通生活垃圾一样,一扔了事。可以想象其中的汞一旦进入水土之中,日积月累,很快就会成为新的“环境杀手”。
借鉴国外经验,通过销售体系和社区双渠道回收
既然节能灯有可能造成如此巨大的环境隐患,那么能否找到减少对环境危害的有效方法?
专家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工作十分重视并建有相应的规范。美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废弃物的原主人要对废弃物负责到底,这就从根本上遏制了随意弃置现象的出现。在美国有7个州,已经立法禁止将节能荧光灯泡直接放在常规垃圾袋中,同时在一年中规定特定的时间段来处理废旧的节能荧光灯泡,以方便居民。
而日本,由于地少人多、环境压力大,在荧光灯回收处理方面有更完善的规定。除了政府专门设置的回收点之外,日本民间也存在着大量的节能荧光灯泡回收机构。在北海道,废弃电池和废弃荧光灯的回收工作,有93%是由民间环保组织收集,其余7%,则由生产厂家负责收集。
在瑞典和德国等欧洲国家,也同样是通过销售体系回收和社区回收两个平行渠道来回收废弃的节能灯。
专家建议:实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度
上海一政协委员建议,要控制节能灯的汞污染,必须从生产环节的源头上加强管理,降低汞的使用量。并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让居民在购买节能灯时就能了解到废弃节能灯如何回收等注意事项。
未来节能灯在上海的使用会更加广泛,如果没有完善的回收体系,废旧节能灯将成为城市环境安全的一大隐患。为了确保节能灯不会成为新的污染源,专家建议环保部门还应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实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度,加大监管责任,确保被回收的节能灯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开办照明电器回收处理公司,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严格审批;节能灯的包装应标明回收点、回收注意事项,提高消费者知晓度;加大投入,在各个社区和照明电器销售点广泛设立报废节能灯回收点,并且建立定点的废旧节能灯管回收处理中心,甚至可以适当采用政府补贴“以旧换新”的方法,鼓励居民用旧节能灯管换取新的灯管,从根本上避免污染源头的扩散,以确保节能灯在为居民节能的同时,不再成为环境治理的一颗“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