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风波启示录:创投共赢之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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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去的七月,在创业和投资领域,最热门的话题莫属 “雷士风波”一案。雷士的联合创始人吴长江和投资方,因积压的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最终通过微博、媒体等公众渠道相互抨击,使得关系恶化,到了决裂的边缘。
雷士风波的大体背景如下:吴长江1998年和另两位合作伙伴一起出资创建雷士照明;2005年三位创始人发生分歧,在经销商们的支持下,另外两位被迫拿钱离开;2006年雷士引入赛富的注资;2008年再引入高盛注资,赛富同时增持成为第一大股东;2010年雷士在香港上市。
今年5月,雷士突然发布公告,称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一切职务,同时董事会宣布由赛富亚洲基金首席合伙人阎焱担任董事长。7月,吴长江通过微博表示自己“被逼离职”。同时阎焱对媒体透露吴长江卷入调查事件,存在关联交易,无视董事会决议等内情。但双方都没有拿出实际的证据来证实或否定这些指控,此事立刻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双方之争一再升级。雷士各地经销商停下订单,供应商停止供货,员工罢工,要求吴长江回归。
雷士风波凸显了近些年来在中国企业里创始人和投资人或多或少的冲突现象,其他较为典型的还有红孩子、俏江南、后谷咖啡、相宜本草等企业。冲突的原因各自不同,主要的有:1)企业发展的战略分歧;2)企业的控制权;3)上市不顺利;4)创始人和投资人丧失了相互信任;等等。
不少人认为,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对立的关系,雷士这一案件似乎证实了这一说法。而我认为,创业者与投资方本是双赢的关系,而不是你输我赢之争,双方的基本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都希望创造价值,为顾客、员工、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价值。
但除了共同目标外,不是没有分歧。创业者最重视的还有:独立运营并能主导企业的战略方向,对企业的拥有感和创业的成就感;而投资者则强调:低风险高回报,企业透明运营,创业者能全身心承诺而不要另有小算盘。
在不知道实情时,我是有条件地支持吴长江的。首先作为创业者非常不容易,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孩子,把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在其中,冒着巨大的风险创业,很多甜酸苦辣是不为人知的。中国的创业者尤其不容易,需要面临不规范的市场,不力的监管,和缺乏诚信的社会现状。有数据证明,创业者含辛茹苦十年,存活率只有2%,更不要谈成 功率。
其次创业者不是完人,不能对他们过高要求。他们砸锅卖铁,投入了全部,冒着巨大的风险,全身心的承诺,应该帮助他们走向成功。再者吴长江能够得到员工、供应商、经销商的支持,说明了他得到了他人的尊重和信赖。这也是对他多年的苦心经营能够成功走到今天的佐证,不应该一棒子把他打死。我对吴长江支持的条件是:他必须遵守契约,遵守游戏规则,不能有不诚信之举。
天使投资人有时会凭着感觉和情感投资,而VC和PE的投资则非常理性,这也无可厚非,因为VC和PE们除了考虑投资回报,还要考虑为投资基金的注资者们负责,减少风险。
创业初期的融资是非常困难的。记得2008年初我们开始为1号店融资,通过朋友找到一家风投,搭档刘峻岭和我去见其合伙人。当时,这是我们难得的机会,我们去的一路上都在讨论如何宣讲我们的创业计划,觉得胸有成竹。见到后和合伙人没谈十几分钟,他就失去了耐心,开始教训我们,内容大概是创业从0到1是最难的,而我们两位作为戴尔高管出身的职业经理人,知道如何从1做到10,而不会从0做到1。我说我在美国从0开始创业,走过一个较为完整的历程。他武断地回答“那是美国,这是中国!”
我有过两次创业经历,从天使投资人、风投、战略投资者处融过六次资,总额达数十亿人民币;与此同时,我也当过天使投资人,对创业者和投资方有亲身体会。因此我认为,投资人和创始人要共赢,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投资者和创业者的价值观的一致非常重要,这也是创业者选择投资者时头等重要的考虑,双方都要对企业的未来和退出机制有共识。
投资者和创业者是合作伙伴关系,是平等的关系,要么共赢,要么共输。而要达到共赢,则必须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知道各自的目标并合理去满足对方的需求。发现分歧时应该以正向的态度、包容的心胸去解决。
沟通变得极为重要,必须透明,把话摊在桌面上,而不能臆测、背后批评和指责。Chemistry(人际间的化学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维系,没了Chemistry,很难继续合作。千万不要低估沟通的重要性,宁愿过度沟通,也不要沟通不足,以保证双方对企业发展进程理解的一致性。
在雷士一案中,我认为阎焱处理问题的方法过于草率,他应该和吴长江单独坐下来谈,而不是诉诸于媒体,以决裂的方式去对待,并暗示一些对方还没有被证实的污点。而当双方在情感上先有了抵触后,只会越谈越糟。
绝大多数的“创”和“投”的关系是良性的。创业者没有投资者提供的弹药是无法去打胜仗的,投资者没有创业者的激情投入也无法让资金产生最大的价值。希望在中国的“创”和“投”领域里,看到更多的理解、尊重和包容,双方走向共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