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板回暖 或现在是友达认赔的最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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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购并西门子的决策后,友达董事长李焜耀,又将面临此生最大的抉择。
一个是他坚持的大是大非原则。一如2012年3月内部信里他所写:“只要没有违背‘诚信’核心价值和法律规范,仍可义无反顾地向前冲。”
美国时间9月20日上午,友达反托拉斯案判决出炉,副董事长陈炫彬、佳世达前总经理熊晖判刑3年,罚款5亿美元,相当于友达2010年税后净利的2倍。
凌晨4时46分,友达立即在公开观测站公告。
随即召开记者会,一反上次李焜耀发表上诉到底的强硬声明,总经理彭双浪面对提问时对于上诉与否没有松口,仅以“我们还在评估阶段,目前还没有确定的答案。”半小时内迅速结束记者会。
判决比预估还重 仅“有意上诉”,不再强硬
事实上当天一早8点多,所有友达员工打开计算机,都收到李焜耀署名的信件,公告反托拉斯案判决解决与处理方式,他写道:“虽不理想,但是也让悬宕多年的不确定性终告明朗。”
对于陈炫彬与熊晖的判决,他认为,“我们深感遗憾与不舍,而他们(陈炫彬与熊晖)也将立即提起上诉。”但是对于友达被判有罪部分,则语带保留:“公司对此判决感到遗憾,并有意提起上诉”。
至于针对友达的有罪判决上诉与否内部尚未决定。这,正是李焜耀面临个人原则与公司前景的最大难题。
若法官没有延长上诉期间,根据美国法令,友达如果在14天之内不上诉,就等于接受美国法院判决,承认友达涉及联合垄断。
据了解,这项判决,比友达内部原先沙盘推演的还要重。原本友达内部预估刑期两年,罚金为2.85亿美元,“一直以来友达内部都过度乐观。”一位熟知内部运作的人士表示。
123从记者会上的声明判断,由过去官司打到底的强硬态度,到现在的“有意上诉”,李焜耀态度有了松动。
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黄日灿指出,再次提起上诉的风险是法官会换人,可能判得更重,也可能更轻。
反观陈炫彬与熊晖两人,随即决定上诉,因为友达内部研判,从过去判例来说,上诉刑期增加的可能性不高。但友达,却是不同的故事。
“最不利的是所有人都认罪,承认有联合行为,虽然你主观认定有冤屈,但客观证据确凿,不易推翻。”一位专长于反垄断法的律师研判。一般认为再上诉无罪推定的可能性低。
是要坚持清白,搏一把,再次向未知风险挑战?或者向现实低头,放弃之前所深信的价值,止损离场?
重新出发好时机 再赌一年,徒增不确定性
事实上,现在正是友达重新出发最好时刻。历经最长不景气的面板业正要回暖,一位面板业高层持平而论,“如果早半年宣判,当时景气差,对友达就是不好的消息。”不过正好产业复苏,帐上的营运现金将由负转正,影响就比较小。
在官司期间,友达已经连3季单季亏损多于奇美电,但是近几个月友达就可以达到单月损益平衡,正从谷底爬升。
为了迎接景气复苏,友达9月中宣布组织调整,将研发并入各事业部,进入作战状态,“这是以获利为优先目标,让研发与工厂的资源更紧密结合,更快做出客户导向的利基型产品。”内部高阶主管指出。
如果提起诉讼,估算必须经过一年的审理,到时候面板景气如何?没人说得准,等于再次让友达面对不确定风险。比起一年前毫无犹豫的不惜将公司推向高风险,这次李焜耀显得犹豫。
123一位友达集团的前高阶主管认为,“这样一来董事会、社会舆论与投资者也会有意见吧?”这对一直主张争是非的李焜耀的压力不小。再者,如果当初与奇美电同时认罪,虽然主管全部面临刑期,至今也期满归国,罚金也不会如现在这么多。
一位面板同业高层指出,近年几次决策失误,让KY(李焜耀)在内部影响力不如从前,如果一意孤行,他底下的经理人反弹会更大,总不能决策都由他做,责任都由其它人扛。
事实上,友达集团内部一开始也有人提议不应该打这场仗,但是李焜耀意志坚定。“我觉得只怪KY不公平,这是集体决策。”一位友达内部高阶主管为李焜耀抱屈。只是现在友达领导团队也必须思考,这些集体决策,让友达面临新台币147亿元的罚金,高于当初奇美电罚款一倍以上,主管的刑期也是倍增。
李焜耀这一战也并非毫无意义,友达争取到了三位主管的释放。华盛顿众达法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麦洁罗(John M. Majoras)于法律专业网站发表文章写道,此项是反托拉斯法案的重大判例,过去有9成反托拉斯案选择和解,“未来会有更多企业把进入审判视为选项之一。”
李焜耀坚持打反托拉斯官司,达到了挑战美国司法的目的,但是,友达付出的是耗时6年、5亿美元罚金,两位高阶主管面临3年刑期的代价。若友达选择不再上诉,罚款只是损益表认列的一次性亏损;如果再次上诉,将把友达的未来,再赌上一年的不确定性。
而向来不肯低头的李焜耀,应该持续争取大是大非?还是为了友达股东而学会了妥协?如何认清现实,勇于改变,或许才是现在李焜耀最该追求的答案。(源自:《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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