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美太难搞促使鸿海投资夏普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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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前,鸿海(Hon Hai Technology Group)内部对此合并案虽有杂音,合并细节也未尽周详,但面对友达同时也正积极与奇美洽谈合作的可能,基于长期布局的考量,鸿海闪电宣布以换股方式由当时规模较小的群创光电合并全球排名第四的奇美电子。然好景不长,2010年12月欧盟宣判奇美电子因违反反托拉斯法,开罚3亿欧元;事后奇美对于罚款处理的方式与态度亦与鸿海内部有所歧见,为日后双方在合作上埋下导火线。
此外,鸿海一方面计画将新奇美中小面板、触控、大尺寸面板事业做切割,另一方面将整机代工业务分拆,但诸多策略受到新奇美内部相当大的阻挠,同一时间,夏普(Sharp)积极与鸿海进行接触,也促使双方正式于3月27日宣布结为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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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案失败,让鸿海积极展开以「眼球计画」为主轴之战略布局,在全球景气低迷的氛围下抓紧「苹果订单」,包括巴西案、成都案等等,随后成立了鑫成、业成、业鑫、睿士达、天亿科技等一条龙「眼球事业群」布署,但随即面临技术层面不足的问题。WitsView研究部协理刘陈宏认为,鸿海和夏普的合作,主要基于以下的考量:
1. 技术面──鸿海之眼球计划,可以获得夏普在Oxide及UV2A的技术协助。
2. 商业互补──A. 夏普液电整机订单可以委由鸿海代工,借以提升整机生产成本的竞争优势;B. 鸿海与SONY、Vizio关系良好,以及拥有代工之出海口,可借此协助去化夏普的面板产能;C. 夏普可藉由鸿海在中国市场通路的布局,积极扩大市场规模;D. 鸿海、夏普、Apple彼此在智慧型手机、平板的供应链上存在着紧密的合作关系,藉由此一合作模式,可望在未来所谓具备高解析的i-TV电视业务上能进一步展开合作;E. 在鸿海资金的注邑下,可望纾解夏普在财务上亏损的压力;F. 合作案的本身基本也正在逐步落实郭董联日抗韩的发展策略。
鸿海承诺未来三年将参与认购奇美电子现金增资新股,WitsView认为,鸿海集团参予新奇美认股金额约新台币27亿元,相较于投资夏普的473亿新台币看来,宣示力挺新奇美的意义恐怕大于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