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栏杆照明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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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照明是一种道路照明方式,该方式将灯具安装于桥梁、立交桥等的护栏上,以解决由于其结构复杂而导致的灯杆安装不方便甚至无法实施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内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栏杆照明以其易于安装维护、受风力影响小、布线方便等特点受到了一定的关注。 由于栏杆照明布灯高度很低,为实现道路的均匀照明,灯具的配光曲线需要进行专门设计,通常在灯具0~180度面上要实现大偏角的半蝙蝠翼配光,传统光源通过反光杯的方式较难实现。而LED光源凭借其点光源的特点,易于通过TIR透镜方式或TIR透镜与反光杯结合的方式实现特殊配光,因此当存在路面照度均匀性要求时,LED光源是栏杆照明的首选光源。
栏杆照明所形成的视觉光环境与常见的灯杆式照明有很大的不同,而我国缺乏相对应的标准对其进行约束。因此对其使用灯具的指标,尤其是与行车安全相关的眩光指标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若视野内存在亮度极高的视觉对象或者存在强烈的亮度对比时,则会产生不舒适感或视觉功能降低的现象,称为眩光。按照眩光对视觉系统的影响程度,可将其分为不舒适眩光和失能眩光两种。因刺眼光线而导致视力下降的现象称为失能眩光。而不舒适眩光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视野里出现比适应亮度更高的视觉对象,此种情况下,视力并不一定会下降,但是会产生心烦、刺眼及疲劳的感觉。
需要注意的是,失能眩光的产生是由于眩光源在眼球内形成光幕,导致视野内物体亮度对比度降低而产生的,因此可能在人眼并未感觉明显不舒适时,失能眩光已经产生。在道路照明中,由于失能眩光会直接影响行驶安全,因此对道路照明环境的失能眩光评价相比于不舒适眩光更为重要。
使用栏杆照明方式时,灯具通常固定于水泥防护栏上。在道路较宽的情况下,为提高道路照度的均匀性,国内某些工程将灯具固定位置提高至护栏顶端,杆距也相应紧凑,与护栏间距相同。在此种情形下,视觉对象与视线很近且灯具在视野中数量众多,若栏杆灯的光学系统未经仔细设计,则相比于常规灯杆照明的方式,更易引起眩光。
采用高位栏杆照明时,灯具杆高度与人视线的高度接近,因此车顶棚将不再具有挡光作用,与车邻近的灯具发出的光线将可通过侧窗直接进入人眼。同时,正常行车时,驾驶人员会不定期地通过扫描左右后视镜来了解后方车道情况。在灯杆照明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不存在任何安全问题。但在高位栏杆照明情况下,侧方的灯具可能直接对眼睛照射,形成强烈的失能眩光,在视力恢复之前,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在驾驶人员左右观看后视镜的时候,后向的灯具亦可能通过镜面反射,形成反射眩光。
为此,在必须采用栏杆道路照明方式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一方面必须降低灯具安装位置,使其远低于驾驶人员的视线高度,以降低临近灯具形成失能眩光的风险。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眩光,可在灯具设计的时候采用类似截光灯具的配光设计或者使其在沿路面方向的配光张角进一步减小,以降低上下坡时灯具光线直射入眼形成失能眩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