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窗外建LED显示屏 居民可以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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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住渝北区金港国际的居民很担忧,因为有一块大约宽25米、高30米LED屏就竖立在三楼的露台上,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市政称该施工系违规修建,不会允许,但业主投诉却迟迟没结果。小区居民称,“只要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制止,他们就停工,人一走,他们就继续施工。”
无论是依常识讲,还是依法律讲,购到房后窗外却被一块LED屏挡了,不仅采光受影响,还可能受辐射,住得窝囊,身心受损,这个理怎么也讲不通,采光权是居住权之一,相邻权也是物权的组分,更何况,随之而来的,还有生命健康权等。
业主看似有很多种渠道可以维权,譬如见施工便可以生活受干扰侵害而报警,可质疑修建项目的合理合法性,可敦促相关部门责令修建方停止侵害自己的合法“财产性收入”……但某些无奈的情形却是,貌似很多条路都不能太顺利地走得通。博弈势态的强弱悬殊,本可以依峙的市政城管环保公安等管理部门,貌似多家可管常常多家不管,力道不强,或推诿搪塞和稀泥,让猫腻、痞赖甚至威胁都有可能在维权的路上阻碍你。
具体来讲,就是业主常常个体维权的刚性不能强大,没法抱团,拉锯博弈成本太高,他们常常不能撼动与地方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地产开发商或物管方,譬如这个LED屏修建,为什么可以霸王硬上弓?如果这种修建注定是要被喝止被拆除的,他不是花了许多冤枉钱吗?他的底气无非是欺负个别业主不敢维权,期待可以喝止的管理层面睁只眼闭只眼,做到事实既成,然后逼各方面接受这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我们换种思路来想问题,如果业主可以霸王硬上弓,你挡我的阳光,我屡劝不听,找来大锤将你的LED屏砸了,这事换了在私人物权保护极度致密的老外的地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若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怎样呢?业主无疑将为这一举动承担很大的刑事与民事的法律责任。这就是“市政制止就停工,人一走就继续施工”的底气,业主没脾气,折射出这制止也很表面很滑稽,这恰恰是我们目前民众捍卫自己私权的有限性,特别需要关注和改进的地方,文明始于财产权,始于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和保障法律,让业主维权不再难,需要更多呼吁,更多可操作路径,需要相关部门的撑腰服务更加贴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