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光扰民,影响行车:大型LED显示屏埋隐患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色彩绚丽、内容丰富的LED广告屏点亮了许多城市的夜空,强光却给周边居民带来干扰,也给过往司机埋下了安全隐患。
近几年,沈阳市内大型LED广告显示屏逐渐增多,绝大多数都设置在繁华街区的楼体上,其中不少显示屏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亮度高、画面切换频繁。
在三好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可以看到,这个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中有三个方向的楼层上均安装了大型广告屏,无论司机从哪个方向驶来,视线都无法避开这些显示屏。这里的广告屏发出的强光使这一路段如同白昼,让人有种“炫目”的感觉,而这些显示屏的高度又和信号灯高度差不多,给司机判断前方行人和车辆情况增加了很大难度。
从一家销售这种大型显示屏的厂家得知,沈阳的主要城区内,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大型显示屏数量超过110个,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除了商业区和主干道两侧,一些小区的楼顶上也装有此种显示屏。
绝大多数广告屏播放时间从早上6时直到晚上12时,强光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干扰,也影响了司机的安全行车。一些显示屏播放广告时还附有声音,更让附近居民难以忍受。
家住文体路一小区的徐大爷说,这里的大型显示屏一般要亮到晚上12点左右,“我们家的窗帘都要买那种特厚的才能把光完全遮住。”
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表示,开车时LED显示屏的强光会影响司机视线,给行车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白天不怎么明显,可到了晚上,它们发出的强光甚至会导致司机出现短暂的‘失明’,有时连信号灯都看不到。我曾经有两次没看清信号灯差点和前车追尾。”王师傅说。
电子显示屏究竟有何危害?据沈阳爱尔眼科医院张大夫介绍,强光照射极易干扰大脑神经,使人头昏心烦、视力下降。
据了解,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中,规定商家牌匾的电子显示屏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同时要求电子显示屏应设置在牌匾设施以下,做到比例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