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起湖北省将禁止60w以上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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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月23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记者获悉,从2014年10月起,湖北省将禁止进口和销售60w以及以上普通白炽灯,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灯具。
据统计,照明耗能目前占我国总耗能的12%,使用节能灯代替白炽灯,可节省60%—80%能源,每年可节约48亿度电。
此次审议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中,对武汉市公共设施照明作出明确规定,城市道路和景观照明、构筑物外的灯饰工程、户外灯箱、广告牌和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应当采用高效节能灯具。交通标志应当采用太阳能、夜光材料等节能技术。
为此,湖北省从2014年10月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w以及以上普通白炽灯;2016年10月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w及以上普通白炽灯,直至被节能灯和LED灯全面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