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标准先行铺路,推动LED照明国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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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业与应用联盟主席陈燕生,在日前举办的2013中国LED产业健康发展高峰论坛上,宣读了“关于发布《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规格分类》等标准的公告”,3项联盟标准由此正式发布并实施。“请联盟成员单位于实施之日起执行,有关单位可参照执行。”陈燕生强调。
虽然联盟标准在我国的定位还属于企业标准,但它并不是一个企业的标准,是联盟企业共同的标准,所以联盟的成员单位必须遵照执行,联盟外的单位也可以参照执行相关的标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向联盟反馈意见。相对于国家标准,联盟标准一方面制定较快,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在行业中的使用获取反馈信息,所以对制定和完善国家标准也是有益的补充。
那么这3个联盟标准和我国现行的LED照明国家标准是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目前有37项亟须立项的LED照明国家标准,而这3项联盟标准即在其中。实际上,这些标准已经完成了国家立项标准的立项申报和公示,待通过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也可以在标准中进行修订。一旦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就会代替联盟标准,所以并不会产生矛盾或歧义。总的来说,国家标准与联盟标准是互相补充、协调一致的关系,联盟标准的先行是为了发动大家在不同层面共同推动LED照明的标准化工作。
当前,我国LED照明标准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各标准制定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同时由于各地LED产业发展水平不一致,基于气候、地理等原因导致的需求不一致,给LED产品的全国流通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如广东、福建就出台了LED的地方标准,出现了“一地一市场”的现象。另一方面,LED标准实施应用还未形成体系,大家对标准不了解,或者知道了标准却不知如何实施。
为此,在下一步标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们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多层次协调推进LED标准化工作、加大社会各相关方参与力度的同时,应以更“接地气”的联盟标准为突破口,引导企业自觉自愿参与标准从制定到实施的一系列工作。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加重视联盟标准的培育和发展,把联盟标准法律地位的提升以及将来的有效规范和管理纳入我国LED照明标准体系的发展日程。同时,在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框架下,希望中国半导体照明/LED产业与应用联盟能更好运用自身优势,推出有技术含量和市场认知度的联盟标准,为相关国家标准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