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LED照明措施 本土公司收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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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若干措施》(下简称《推广LED照明措施》)的通知。
根据《推广LED照明措施》,福建省力争在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全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万吨,带动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
2013年底前,云霄县、连城县、城厢区等3个县(区)完成对本县(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2014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至少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完成对本县(市,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对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示范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奖励。
福建省信息化局在今年年初发布2013年全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思路,福建省将推动LED产品普及应用促进LED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实现,争取出台《福建省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意见》。
根据通知,福建省将率先在道路以及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采用LED照明产品,原有已建照明工程实施分期分批改造;鼓励商业性公共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的示范推广步伐。
在上市的LED公司中,福建省本地的企业,包括乾照光电,福晶科技、三安光电、厦门信达、福日电子等公司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