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BRT沿线步道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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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LYGK201210002
工程名称:连云港BRT一号线港城大道(佟圩桥至平山转盘)工程
招标人名称: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LYGK20121000205连云港开发区BRT沿线(新光路——平山转盘)步道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1702013/7/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
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7月16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8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10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3年7月1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3年7月2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一、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需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2)、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做出承诺,承诺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
(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证明资料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5)、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 <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7)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预审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三、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评委会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苏建法(2004)229号文“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试行)》的通知”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环节的规定进行评标。属于重大偏差的作废标处理(具体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27.3.8款)。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评标活动,不论技术标评委还是经济标评委都要详细了解工程情况,认真审阅投标文件,所谓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有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作保证,2、所提供的成本节约措施或者优惠条件合理、合法,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不低于由工程成本和企业成本共同构成的个别成本。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2、本工程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执行建市[2007]72号文: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4、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八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empirenews.page--]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联系人夏加红
传真/电话 15151263699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23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专业公告 连云港开发区招标办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