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2012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每10 股派0.1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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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7月15日)联创光电发布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发放年度为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度末总股本 443,476,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82,581.5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联创光电表示,公司将先按股息红利所得的 5%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71元。如果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份,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不再补缴税款;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股补缴税款 0.002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股补缴税款 0.000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