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半年报摘要:触摸屏利润大幅下降拟在台湾设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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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产业竞争环境变化、公司产业链延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触摸屏面板(CTP Sensor)和触摸屏模组的销售价格呈较大幅度下降、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订单呈较大幅度的下降、部分生产设备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使产品单位成本上升,产品毛利下降较大。应对上述变化,公司积极开发产品及客户资源,新增一定数量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OGS)产品的销售,但OGS的逐步量产过程中,不仅增加较大的开办费支出,而且因加大OGS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开拓而相应增加较多的费用开支,因此整体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贡献有限。随着OGS产品产能逐步释放、产能利用率提高及良品率逐步提升,新产品逐步投向市场,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受电容式触摸屏面板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电容式触摸屏模组产品销量与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的影响,致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较大幅度下降。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60.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实现营业利润2,606.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28%;实现净利润2,639.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37%。
在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变化方面, ITO导电玻璃、彩色滤光片、TFT-LCD空盒产品、CTP Sensor等四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一定幅度下降;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一定幅度下降;新增OGS和触控显示屏全贴合等触摸屏模组类的产品,其合计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6.74%。
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程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为16.67%,较去年同期下降8.37%。
123456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比本报告期初增加6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报告期初增长6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本报告期初增加41.4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3年3月向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9,702,212.00元影响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2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向包括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者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4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1,538,400.00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542万股,于2013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发行完成事宜相关公告于2013年3月19日刊载巨潮资讯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的重庆海宇温泉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淳先生、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李文成董事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赖德明董事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234567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26)刊登在2013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拟设立台湾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台湾地区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设立台湾分公司—香港莱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暂定名),其主要业务是技术交流、客户服务、贸易,具体的经营范围以台湾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此项投资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empirenews.page--]
《关于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拟设立台湾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于2013年8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申请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34567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的重庆海宇温泉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3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拟设立台湾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在台湾地区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莱宝”)拟设立台湾分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开展技术交流、客户服务、贸易,具体的经营范围以台湾地区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
2、上述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项投资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上述投资为香港莱宝自筹资金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34567二、拟设立台湾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支机构名称:香港莱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台湾地区主管部门的审核名称为准)
2、分支机构类型:分公司
3、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李绍宗
4、主要业务:技术交流、客户服务、贸易、销售代理等
5、经营范围:根据台湾经济部投审会拟订的投资目录要求,结合主要业务需求相应申请经营范围,具体内容以台湾地区经济部投审会的审批意见为准。
6、注册资本金
该注册资本金是应台湾地区主管机关的要求而需缴纳的分公司初期运营资金的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支付雇佣员工的薪酬、社保、房租等支出,相当于中国大陆的“开办费”。
为便于公司派驻员工初期在台湾地区开展业务,拟设定该台湾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20万美元;后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授权公司相应调整注册资本金。
三、设立台湾分支机构的必要性与实施方式
(一)设立台湾分支机构的必要性
1、提高营销能力和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的需要
公司整体战略由原来集中于平板显示上游材料产业向中游的面板、模组产业延伸,依托技术积累和开发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OGS)等新产品,已与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超极本(Ultrabook)、一体化计算机(AIO PC)等整机的知名品牌厂商或者其相应的OEM、ODM厂商建立起业务合作关系。通过设立台湾分支机构,将打通公司国际化交流与发展的出海口,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营销能力,而且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加速新产品推出,从而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迫切的战略意义。
2、提高国际化客户服务水平的需要
鉴于国际化客户要求对前期产品规划、技术交流、新产品项目开案、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提供及时、高效、高质量的本地化客户服务,公司在台湾地区的多家主要客户已明确提出要求公司设立台湾分支机构并派驻必要的人员对接其服务的需求。
3、战略开发国际化客户资源的需要
公司自产业链上游材料逐步延伸至中游的模组业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均发生较大的变化,国际化的程度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有必要借助此次台湾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作,为未来参与更深层次的国际化技术交流、竞争与合作等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打造国际化的营销团队,适应高层次客户的要求,为公司后续的新型触控显示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资源基础。
1234567综合而言,公司设立台湾分支机构具有战略重要、现实迫切的需求。
(二)设立台湾分支机构的实施方式
结合台湾分支机构运作的需求,为满足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实质业务运作的需要,兼顾运营成本和管理风险的控制,经充分论证,公司最终选择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莱宝设立台湾分公司的实施方式。
四、设立台湾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empirenews.page--]
1、设立目的
香港莱宝拟设立台湾分公司的目标定位为开展实质业务运作的分支机构,其主要的工作职能如下:
(1)与客户紧密对接,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包括从新产品规划、样品开立、小批量生产、批量生产、交付、客户投诉处理、完善与提升等全程客户服务内容;
(2)开发更多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订单,其中通过台湾OEM、ODM厂商资源进一步开发优质的欧美知名品牌的整机客户资源;
(3)收集分析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发展资讯,为公司市场开发和投资决策提供有益的信息来源和参考建议。
2、存在的风险
台湾地区对于中国大陆的投资审查较为审慎,鉴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莱宝科技(香港)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台湾地区经济部投审会对持股比例在30%以上的港澳企业仍然视同中国大陆企业审核,因此香港莱宝设立台湾分公司能否得到最终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审批失败或者长时期搁置未能审批的风险。如上述台湾分公司发生较长时间内无法获得审批的风险,公司将寻求通过其他方式来满足国际化客户的本地化客户服务的需求。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立台湾分公司,将不仅有利于稳固和拓展公司的国际化客户资源,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而且为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资源基础。
1234567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