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景宜路等五条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1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景宜路、枚皋路、岳阳街、规划路、南昌路等五条路路灯工程已经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
(2)工程规模:约305万元
(3) 招标内容:城市照明路灯工程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计划开工时间: 2013 年8月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凡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均可以参加报名: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专业或机电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
(6)资格审查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外地企业还需办理进淮许可或到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单项备案;
(9)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资格审查时的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2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申请人及投标建造师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13)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工程审计,审计结束后支付审计价的40%;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审计价的30%;第25个月支付审计价的30%(含10%质保金)。
(14)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全部进入评标程序。
在资格后审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应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 、报名
⑴、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8日 至 2013年9月16日
⑵、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人民币100元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
8 、 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9 、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报名。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22楼
联系人:王思 昇 电 话:0517-89866061 邮 编:223001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