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高新区2013年路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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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2013年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安高新区2013年路灯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经于相关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GC2013-050
2.2 项目编号:XDZB-2013-050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区。
2.4 工程内容:北天门大街、一天门大街、凤凰一路、凤凰二路、4#路西延伸段及凤源路路灯安装工程。
2.5 工 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 施工、监理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施工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主项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监理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类似监理经验。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地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时间、方式:
4.1 地点:泰安市龙潭路17号院内西三楼
4.2 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
4.3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派人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需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
5.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泰安高新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延军 联系人:肖砚利 刘洋
电 话:0538-8938330 电 话:0538-6270066(传真)
6. 监督单位: 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