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远期支票结算模式引行业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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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远离中山的照明企业深圳十方光电老板跑路了,这事急坏了中山、东莞乃至厦门的50多名供货商。恰如一个多月前古镇雄记老板的跑路,急坏了佛山、江门乃至江苏的一批经销商一般。
今年7月2日,古镇产值超亿元的大型照明企业雄记老板谢映雄因欠薪和欠货款跑路。虽然谢映雄等人已被抓获归案,此案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但是,案中所暴露出的远期支票问题,却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在灯都古镇,支票当现金使用成为行业内潜规则,这一特有的“结算模式”无疑让远期支票上演一场“漂流记”,而正是这场“漂流”蕴育着巨大的潜在风险。
根据官方披露的材料,雄记共拖欠货款2500多万元,其中开具了有1700多万元的远期支票。随着老板跑路而导致的雄记倒闭,这1700多万元支票的持有人最终可能无法兑现或至少无法完全兑现这些支票。
什么是远期支票?它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起了什么作用?它的合法性如何?企业对它又是怎么看的?
现象:远期支票灯都特有的“结算模式”
许多人可能对远期支票的含义并不清楚。远期支票,就是实际签发日期往往早于票面记载的签发日期的一种支票。
一般说来,如果你收到了对方支付的支票,就相当于对方已经给了你钱。但对远期支票而言,由于你拿到支票的时间与你将其入账换成钱的时间有个差距,这个时间差就隐含着风险。为降低风险,拿到远期支票的人,都不愿意将远期支票留在手中,而是尽量找机会脱手,这就导致远期支票的风险在传递中扩散。如此,远期支票就成为三角债或多角债在古镇的一种新表现形式。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远期支票虽不敢说是古镇特有的,但肯定在古镇的企业间是普遍使用的。并且,古镇的远期支票还呈现出两个特点:首先,这个远期的期限较长,短的在一个月之内,长的甚至超过半年!其次,远期支票的流转范围比较广,一张远期支票流转三五家是常事,多的,甚至可能流转超过10家。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远期支票已经相当于现金在企业之间流通。”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也向记者证实,该院审理过相当数量的远期支票追索权案件。该院还为此事向古镇政府提出过司法建议。
古镇镇政府金融办主任袁超强用“结算模式”一词来表述远期支票在古镇的使用。当记者追问“既然是‘模式’了,是否意味着已经在古镇非常普遍了”时,袁超强没有直接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说:“自从去年4月试行支票核销制度以来,我们接到的投诉已经少了很多。”
但是袁超强说“不方便”提供他们以前和现在接到的相关投诉统计数据。
由于支票本身固有的一些属性,由远期支票所产生的债务关系,却又比通常的欠条要复杂得多。
诉讼:事后维权证明支票合法所得成关键
赵某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赵某是古镇隔壁,小榄镇一家五金加工店的个体经营者,常常为一些灯饰企业加工五金配件。2011年6月27日,当他手持一张票面金额为3.4万元的支票到工行中山分行海州支行去准备兑现时,得知该支票的出票人古镇某照明电器厂的银行账户上根本没有这么多钱!
为了拿到这笔钱,赵某就向律师请教。
根据赵某当初向律师介绍的情况,他其实和古镇这个照明电器厂并不相识,也从未有过任何生意往来。他取得这张支票,是当年5月底,另外一个灯饰厂给他支付的加工费。至于这个灯饰厂和作为出票人的灯饰厂是什么关系,赵某一无所知。
律师对赵某指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除非是馈赠、继承等特殊情形,支票的有效性必须以存在真实交易并支付对价为前提。如果赵某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对手中支票的来源有个合法的交代,其中,最简单和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赵某去找给他支票的那个灯饰厂在支票后面背书转让。
于是,赵某去找到了给他支票的那个灯饰厂,对方说:“这个支票也不是某照明电器厂给我们的”,因此拒绝为赵某背书。
对于这一结果,律师表示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如果这个灯饰厂为赵某背书了,赵某就有权向该灯饰厂要求偿付这3.4万元。
无奈,赵某只得去找到自己一个开商行的朋友,以商行的名义在支票上背书。然后再拿着这张经过背书的支票又去工行海洲支行,海州支行却出具了该支票无法兑现的通知书。
拿着银行的通知书和其他证据,赵某将出票人古镇某照明电器厂告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该照明电器厂未出庭应诉。最后,第二法院以缺席审判,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虽然赵某在法律上是赢得了这场官司。但直到今天,赵某都还没有拿到这3.4万元。因为,该厂和该厂的经营者都不知所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