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赔偿案”为何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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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开?”“没开!”昨日上午9时,原定在广州中院第三十一庭公开审理的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终未如期开庭。数位股民及代理律师来到现场,方才得知因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该案审理已被迫延期。根据目前受理的7 0 0 0多万索赔金额,若成功索赔则将对佛山照明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被驳回可能性几乎100%”
广州中院官网此前发布的开庭公告显示,当日的原告分别是邬某和许某。另据相关知情人透露,未来起诉至广州中院并诉请佛山照明赔偿的股民或将超过2000人,涉案金额也将超2亿元。不过,法院方面暂未裁定是否将部分并案审理,也未就该系列案的进展作正式通报。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蛟,自今年3月开始,就通过网络发出公开征集令。他说,目前共代理其中20多位股民的诉讼,人均索赔额为10余万元。
针对佛山照明提起的管辖权异议,李修蛟认为,被驳回的可能性几乎为100%.最高法于2003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被告所在地佛山将无管辖权,而广州作为广东的省会城市,其中院受理该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提起管辖权异议有何作用?
记者发现,日前与佛山照明一样正面临虚假陈述纠纷的*ST亚星,也同样提起管辖权异议。那么,这在一些人看来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策略,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多位证券界资深人士称,其目的无非有二:一是要防止索赔面继续扩大,二是要减缓未来因支付赔偿而可能对股价造成的震荡。
李修蛟也解释说,此类诉讼的法定时效为2年,而一旦被告提起异议,即使中院驳回,被告仍将上诉至高院,等待重新开庭,时间就极可能要拖到半年以后。即使开庭了,如不同意调解,则还要经一审、二审。
据相关知情人透露,未来起诉至广州中院并诉请佛山照明赔偿的股民或将超过2 0 0 0人,涉案金额也将超2亿元。
针对佛山照明提起管辖权异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蛟认为,被驳回的可能性几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