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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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2年8月6日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二)推动能效水平提高。
(三)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节能改造工程。
——绿色照明。实施“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阶段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推动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改造,支持荧光灯生产企业实施低汞、固汞技术改造。积极发展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技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在宾馆、商厦、道路、隧道、机场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标准检测平台建设。加快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改造,控制过度装饰和亮化。“十二五”时期形成2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三)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
扎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的贯彻落实,引导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提高融资能力,不断探索和完善商业模式。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要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扶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积极培育第三方认证、评估机构。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到2000多家,其中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十二五”时期形成6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