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禁令之下 福州街头仍有LED显示屏深夜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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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州市最新规定,22时到次日6时,LED显示屏应关闭声音和视频,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然而11月6日晚上,记者走访榕城街头,特别是东街口、五四路、鼓屏路等LED显示屏较为集中区域发现,少数显示屏在10点后仍“闪个不停”。此外,不少市民表示,有些LED显示屏太亮了,到了晚上特刺眼,希望在正常播放时间也能调低亮度。
福州市灯管办负责人表示,对于许多市民反映的LED显示屏过亮,他们将要求广告屏运营方调低亮度;对于违反规定、在22点后继续播放的LED显示屏,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超过规定时间,继续播放LED显示屏广告的,我们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灯管办负责人表示,就记者反映的两块LED显示屏超时播放,他们将会要求对方整改。他表示,福州市区目前获批的LED显示屏有十多块,其他都是违规设置的,对于已审批的LED显示屏,如果在22点后仍开着,他们将直接通知对方,并责令限期整改。
而对于未获得审批,擅自设立的,根据《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