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城LED户外广告22时30分后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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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放宽了临街玻璃幕墙设置商业广告的要求,并提出烂尾楼若需要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的,其位置使用权应当公开出让,这意味着烂尾楼设置商业广告将不再按照传统的做法进行审批。
优化区商建玻璃幕墙可设置广告
《办法》提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图:广州大道中一LED广告牌 林桂炎/摄(资料图片)
记者注意到,此次《办法》提出了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情形,其中,对“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的”做了局部修改,将原来提出的在临街玻璃的位置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条款删去,放宽了玻璃幕墙设置广告招牌的要求。但同时《办法》明确,禁止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在不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的前提下,允许优化区中的商业性建筑或者商住型建筑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对于做出这样的修改,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在《办法》的说明表示,这主要是今年3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团,赴上海、杭州两地对城市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进行考察。事后向市政府提交了考察报告。报告中对广州市今后户外广告管理政策的调整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调整现行规划管理文件,对部分位置适度放宽控制。在优化设置区域适度放宽玻璃幕墙等户外广告设置政策是其中之一。本次调整涉及的区域,其具体设置条件将在规划管理文件中进一步细化。
晚上10时30分后禁开全城LED广告